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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震局应急装备库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设计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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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辽宁省地震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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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震局应急装备库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设计服务项目,采用商谈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LN还建楼设计23—01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震局应急装备库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人:辽宁省地震局

项目内容:辽宁省地震局应急装备库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设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报审文件,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市政管网设计图纸(红线内),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规划报审,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根据沈阳市相关要求,进行海绵城市设计(如需要),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说明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出图内容和深度符合建设部有关建筑设计出图的相关规定;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报审、施工图报审;上述项目以外的本项工程其他设计。

技术要求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要求

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含)以上

2.工期及质保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件发送至lndzcg@163.com审查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在公示期内发送开标确认函(无固定格式,加盖公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下午14:00。

注:(1)邮件题目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2)公示期内未报名供应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未在公示期内内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1.公示期外发送开标确认函视为无效2.开标确认函联系人应与授权递交文件人员一致)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 : 30 (北京时间)

5.会议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4 : 30 (北京时间)

6.递交响应文件及会议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前楼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本次活动。

预算金额:19.8万元。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标准,否则其响应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招标人的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而进行的招标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

    人:辽宁省地震局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项目联系人 :何

话:024-86580047、18602440917

技术联系人 :唐

话:024-86580120

   监督电话:024-86580036                                                                              

辽宁省地震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版权: 辽宁省地震局 (辽ICP备: 09013670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2101050200034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53060001)

地址: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44号 邮编: 110034

主办单位: 辽宁省地震局办公室 电话: 024-86580009

技术支持: 辽宁省地震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