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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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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辽宁地震局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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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117日至29日中央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地震工作会议,会议建议在地震活动强烈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地震工作机构。当时,辽宁省被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区之一。据此同年5月组成“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年8月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了“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办公室”。

19716月正式建立沈阳地震大队。该大队与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办公室一套机构,合署办公。

197552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撤销了省地震办公室,成立省地震局。526日,中国地震局撤销了沈阳地震大队,并将原沈阳地震大队划辽宁省地震局直接领导。

19838月国务院撤销了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地震局,成立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

19831210日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1212日中国地震局决定在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内部设辽宁分中心(辽宁省地震办公室)

1985112日省政府决定撤销辽宁省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恢复省地震局。辽宁省地震局与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92年中国地震局撤销了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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