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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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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台站简介

  台站名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

  地理位置: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208巷32号

  邮    编:110161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位于沈阳市东郊东陵区天柱山西南麓,沈阳农学院与东陵园林的交界处,具体地址为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208巷32号距沈阳市中心 17.5公里 ,距市区边缘 11.9公里 。台址北距东陵火车站约 2.4公里 ,南距沈抚公路北线约 400米 ,西距沈阳市外环高速公路 1000米 ,附近无高压线及其它强振动源。

  台址占地 28000平方米 ,北依天柱山,地震台后山海拔高 80.41米 ,南坡地势陡峭,坡度大于50°,台址从山脚向南缓慢倾斜,院内基本平坦。

  二、建台历史资料

  1970年6月27日,经沈阳市委常委办公室及市革委会批示,决定从1970年7月中旬建立沈阳地震中心观测站,隶属于沈阳市科技局,编制为18人。

  1971年9月5日 ,根据国家地震局震业字(71)126号文件,将沈阳地震中心观测站定名为沈阳地震基准台。按 1971年7月28日 辽革发字(71)49号文件规定,沈阳地震基准台除地震业务、台站经费、少数技术人员由省地震办公室负责配备外,其它均由沈阳市负责,编制为25人。

  1975年海城地震以后,沈阳市委决定将沈阳市地震办公室与沈阳地震基准台合并,并隶属于沈阳市革委会办事组,后办事组改为市委办公厅。

  1977年6月1日 ,沈阳市委决定沈阳地震基准台直属市科委领导。

  1977年11月23日,国务院国发(77)151号文件批转了国家地震局文件,指出:“地震观测台站受省、市、自治区地震部门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思想政治工作以地方党委为主,业务工作、事业经费、专用器材、人员编制及调配等等,以省、市、自治区地震部门为主。”

  1978年1月,沈阳市委决定恢复沈阳市地震办公室,并将群测群防工作划归市地震办公室负责。

  1978年6月1日 ,在辽革发(78)129号文件中,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规定:“沈阳地震基准台改为由省地震局直接领导,作为省地震局的直属单位。”但由于各种原因,此项规定并未执行。

  1991年,沈阳地震基准台归省、市地震局双重领导,地震业务、台站经费由省地震局负责,人员、一部分业务由市地震局负责。编制为18人。

  2001年1月18日,沈阳市地震局与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沈阳市民防办)合并。合并后,地震局、人防办、民防办一套机构、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地震局的业务管理不变。

  2008年1月1日,沈阳地震基准台变为由省辽宁地震局直接领导,作为省地震局的直属单位,地震业务、台站经费、人员由省地震局统一管理。

  建台以来,我台连年进行基建工作,观测、办公及附属建筑基本配套。1998年,我台对山洞线路进行改造,对山洞内部进行粉刷;2000年对观测室进行标准化装修;2001年走廊装修;2008年,进行台站改造,对主楼进行装修,安装地源热泵,拆“工”字楼;2009年修建围墙,铺设沥青路面,广场铺砖及绿化,主楼外墙保温;2013、2014年,对主楼进行改造,供热联网改造。2016年对沈阳台办公楼进行改造。

  三、现有观测项目

  测震:JCZ-1T甚宽带数字地震仪、强震仪

  形变:PET重力仪、SSQ-2I石英倾斜仪、水温水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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