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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震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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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辽宁省地震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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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中国地震局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确保辽宁省防震减灾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顺利运行。

一、2023 年推进法治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工作责任。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要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中设置专题学习内容,带领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根据《辽宁省关于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印发了《辽宁省地震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 (辽震党发〔2023〕16 ),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工作的领导作用,明确了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压实了地方立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领域工作责任。

(二)推进地方立法,完善防震减灾规章标准体系。聚焦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省法制委、省司法厅要求,我局今年积极开展了《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的修订工作,在征求了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相关建议后,结合我省实际,扎实开展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审查修改等工作,向省人大法制委提出了 41 条拟修改条款,报送了修改草案及说明材料。目前,省人大法制委已将《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列为建议省政府适时提请修正的地方性法规,省司法厅已向省政府部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将《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列为由省政府研究修改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我局还组织开展了《辽宁省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的专项立法研究,完成了立法草案和调研报告的报送工作,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立法座谈会后,我局根据修改意见进行完善修改, 目前已将修改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议。

(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体系。 与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辽宁省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辽宁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实施细则》《辽宁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勘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暂行)》《辽宁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体系已基本建成。

(四)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我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辽宁省地震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互联网+执法”平台填报了相关数据。2023  4 月我局联合省水利厅、省应急厅前往辽宁省大伙房水库开展了水库专用地震台网建设运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8 月我局联合省住建厅、应急厅等单位,对大连、本溪等市具有代表性的 4 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了抽查检查工作。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我局全年受理了 29 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并出具了抗震设防要求批复。

(五)强化普法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质。加大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力度,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宣传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标准等地方性规章和标准,宣传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地震监测信息服务、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等法定职责,将法治宣传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相结合,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此外,我局还积极组织公务人员参与应急部和省司法厅开展的行政执法培训,鼓励全员参与,应培尽培目前,我局已有12人取得了应急部行政执法资格证,18 人取得了辽宁省行政执法资格证,机关公务人员参加 12 月省内行政执法考试通过 23 人。

(六)推动地方标准立项,促进服务标准化。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 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中 ,我局有两个地方标准列入了 2023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分别是《建(构)筑物地震灾害隐患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立项编号 2023366)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立项编号 2023367),我局地方性标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已向中国地震局震防中心、吉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相关安评机构和各市应急局等 15 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并通过了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地方标准审查会审查,将于 2024  1 月底发布。

二、2023 年推进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用法治思维指导社会管理的实践不够丰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市县级专业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设备配备不完善,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普法意识需要提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机制和方式创新还不够。

三、2024 年推进法治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通过组织宪法宣誓、网络普法宣传、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科普+普法”的宣传模式。主动开展地震预警、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等领域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继续派员参加应急管理(地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持续提升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考试人员通过率,争取实现机关人员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四是进一步推动条例、规章的修订和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做好《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的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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